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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和中介在广告中的内容需要写进合同吗?
一、开发商和中介在广告中的内容需要写进合同吗?
咨询电话:(张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州张静律师,本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纠纷,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欢迎咨询。
咨询电话:(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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