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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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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804-811房
  • 姓名: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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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珠区**纠纷律师 培训了3天能退多少咨询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3-20
  • 阅读量:67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区  
  • 关键词:广州海珠区**纠纷律师,培训了3天能退多少咨询

    广州海珠区**纠纷律师 培训了3天能退多少咨询详细内容

    广州*后只培训了3天没开店,能退多少费用?

    张静律师解答:培训3天的话,法院一般判决扣除3000元左右的服务费,其余退还。当然不同的法官可能存在判决金额不一样的情况,仅供参考。

    判决书节选:

    关于原告是否有权单方解除涉案合同及被告应否返还原告合同款、灯箱款、货柜款的问题。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涉案合同没有约定关于被特许人(原告)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对此,本院认为,被告作为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原告)在信息获取上存在不对称性,被告在商业实力、宣传推广等方面更具有优势,相较之下原告在经营中面临的商业风险更大,被告作为格式合同《餐饮服务协议书》的提供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原告的单方解除权条款而没有进行约定,不符合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的单方解除权属于法定权利,不因合同没有约定而丧失。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但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尊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十二条的立法目的,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合理确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期限。本案查明事实显示,涉案合同签订于2019826日,距原告2019930日电话向被告提出解除涉案合同不足两个月,在此期间内原告除接受了被告提供的3天培训服务外,没有使用被告提供的任何资源,在此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来,没有不恰当地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故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餐饮服务协议书》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法》*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未选定商铺,未开店经营,没有利用被告的任何资源,亦没有收取被告的灯箱、货柜等物品。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合同款、灯箱款、货柜款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确实为原告提供了3天的培训服务,因涉案合同没有对培训费用的金额进行约定,故本院酌情从合同款80000元中扣除3000元作为培训费用,余下合同款77000元及灯箱、货柜款12400元,合共89400元应由被告返还给原告。被告主张培训费用为60000元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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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804-811房,联系人是张。 主要经营广州房产律师广州婚姻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天河律师事务所天河民事律师天河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天河经济纠纷律师天河刑事律师广州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劳动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婚姻律师经济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房产律师涉外法务法律援助公**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广州房产纠纷律师,广州民商事合同纠纷律师,广州民事诉讼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