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专业同居析产纠纷律师 一般共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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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般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张静律师解答:法律上只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名词区别,一般共有即法律上的按份共有。需由双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额,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不能证明出资额的视为等额共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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