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广州夫妻一方代另一方签合同,另一方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能,夫妻之间有家事代理权,但特别重大的合同(如卖房)还是需本人签名。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资产管理服务协议》中刘某签名是否属实的问题,法院认为,现刘某、周某均确认该合同中刘某签名是周某所签,结合合同签署时刘某尚在监狱服刑,建融公司亦未提供证据证实曾前往监狱或其他非营业场所签署该合同的事实,故法院确认该合同中刘某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
关于《资产管理服务协议》是否无效的问题,法院认为,《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三人。据此,夫或妻一方已明确表示征得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三人,并代表另一方在合同上签字,可以认定*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三人。本案中,刘某、周某均确认该合同中刘某签名是周某所签,该行为已可表示签署该合同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就建融公司非善意*三人的举证责任应由刘某、周某承担,现刘某、周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在签署该合同时已明确告知建融公司刘某不同意签署,结合建融公司在签署该合同后已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即向周某支付了316508元,并非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故建融公司应视为善意*三人。现刘某仅以其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并确认周某代表刘某签署的该合同合法有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