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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中,赎契合同由买家还是卖家签订?
张静律师解答:由卖家负责签订。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查明,即使是买家赎契,也是由买家费用,以卖家的名义签订合同进行赎契。
判决书节选:
违约责任的认定。曾卖家主张邬买家未履行赎契的义务,无权解除合同,涉案合同应继续履行;邬买家认为系曾卖家的原因未能赎契,曾卖家已构成根本违约。经查,首先,涉案合同约定邬买家负责向第三方赎契,同时约定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委托经纪方办理等。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邬买家、曾卖家均是根据经纪方的指引履行涉案合同。根据记录,邬买家自2021年7月一直催促中介,并主动要求签署合同,而中介公司明确表示合同*邬买家一方签订而是由曾卖家一方签署,曾卖家在2021年9月8日与邬买家微信时也自认系其的问题而无法办理提前赎契手续,从以上事实可知,合同中约定邬买家负责赎契实际上是由邬买家负责费用,具体操作上是需以曾卖家的名义签订合同进行赎契,这一事实亦与邬买家、曾卖家于2021年7月13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承担费用、共同办理手续相印。故此,曾卖家以邬买家未履行而违约的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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