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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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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804-811房
  • 姓名: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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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沙区熟悉宅基地继承案律师 案例丰富 为当事人节省时间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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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沙区熟悉宅基地继承案律师 案例丰富 为当事人节省时间详细内容

    增城区父母宅基地房拆迁分割律师 诉讼时效咨询

    广州宅基地房继承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未过户就不适用诉讼时效。如过户了就适用普通2年诉讼时效(知道被过户的情况下),长20年诉讼时效(不知道被过户的情况下)。如下面这个案件,因宅基地证一直未更名,故继承不适用诉讼时效。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是否适用长诉讼时效的规定,《继承法》*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物权法》*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被继承人之一的钟母于1987年去世,距离潘大女起诉之日确实已经**过二十年,但是本案涉案遗产的宅基地一直未办理变更,至今仍登记在钟母名下,而潘大女作为钟母和潘父的女儿,属于法定的顺序继承人,其对于钟母和潘父二人的遗产所享有的继承权**丧失,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并非是否有继承权而是遗产范围的界定以及如何分割。故本案不适用二十年长诉讼时效的规定。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专业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南沙区熟悉宅基地继承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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