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离婚律师 越秀离婚纠纷律师
  • 广州越秀区离婚律师 越秀离婚纠纷律师

产品描述

广州补办婚姻登记有何条件?

咨询电话:(张静),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较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但是该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结婚证上体现,补办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如果日后当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现争议,可以通过**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认该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时间。

 

良好状王婚姻律师团队,本团队成员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欢迎咨询。

良好状王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http://gzjingguan.cn.b2b168.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181349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