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婚姻 广州越秀区婚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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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状王婚姻律师团队电话:(张静),什么样的婚姻无效?后果如何? 
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重婚的:有配偶者同他人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前面提到的几种近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缓解的:如前所述,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疾病名称,所以此项规定意义不大; 
(4)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被解除后,后果与可撤销婚姻完全相同,都视为未存在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
(1)前者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后者只能在婚1年之内提出; 
(2)前者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提出,而后者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提出。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往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仅包括当事人,其他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缓解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院应怎样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其财产和子女问题如何处理?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 表现在:(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
(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
(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对无效婚姻导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完全相同。当法院在审理由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为了**合法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准许其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到诉讼之中。
良好状王婚姻律师团队在婚嫁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婚姻家庭类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1年,经验丰富,水平高!
良好状王婚姻团队律师电话:(张静)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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