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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违法加建的宅基地房买卖纠纷,法院还处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很可能以涉嫌违建为由不处理了,裁定驳回起诉,不过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房买卖合同还是可以处理的。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法院以有违法加建,涉嫌违建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认为,同村村民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还是应当审理,裁定撤诉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宅基地二层部分未经合法报建,相关行政部门可能会对此进行查处,该上盖建筑物合法性待定,但本案张某、叶某均是同村村民,双方之间就涉案房产的转让而产生的合同纠纷,该合同法律关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对于未报建部分建筑物的性质及处理,属于国家相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一审以双方可在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处理后,可就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财产纠纷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叶某的反诉不当,本院予以纠正。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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