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擅长办理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的律师团队
  • 广州市擅长办理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的律师团队

产品描述

广州投诉后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不服能起诉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投诉者与被投诉的行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则不服不予受理决定书可以起诉,如无利害关系,则不能起诉。

法条链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二十五条**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三人的;

()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

11.要准确把握新行政诉讼法*二十五条**款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法律内涵,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确与当事利义务的增减得失密切相关,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否确实具有值得保护的实际权益,不得虚化、弱化利害关系的起诉条件。对于确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13.当事人因投诉、举报、检举或者反映问题等事项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与其投诉、举报、检举或者反映问题等事项之间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对于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不得一概不予受理。对于明显不具有诉讼利益、无法或者没有必要通过**渠道进行保护的起诉,比如当事人向明显不具有事务、地域或者级别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检举或者反映问题,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答复或者未作处理等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特擅长小区成立业委会法律顾问、相关行政及民事诉讼案件、业主知情权、撤销权纠纷案件、相邻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等案件,为您争取较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


http://gzjingguan.cn.b2b168.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181117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