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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合同部分有效的情况下,滞纳金如何计算?
张静律师解答:租赁合同部分有效的情况下,滞纳金也应按比例计算,无效部分的面积是不支持滞纳金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这样计算滞纳金的。
判决书节选:
租金、占有使用费及其滞纳金问题。《房屋租赁合同》虽部分无效,但余租客实际占有使用了涉案房屋,应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和占有使用费。伍房东要求余租客按每月75000元的标准支付从2019年2月15日起至4月30日止的租金、占有使用费和从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有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因合同部分有效,亦应按比例计付滞纳金,亦即滞纳金以每月应交的租金、占有使用费的总额49.6%(510.946平方米÷1030平方米)为本金,从当月的16号开始计至余租客实际付清下月款项之日止。对伍房东要求余租客支付无效部分的占有使用费的滞纳金的诉请,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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