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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电话: (张泽静), QQ号码 良好状王邹律师团队提供劳动纠纷法律服务: 邹律师 ,1992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20年执业经验,广东邹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请律师,就要请有经验的律师! 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0条*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0条*4款。 (三)康复**费 1.标准:**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0条*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需经办机构组织*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3条*3款、*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电话: (张泽静), QQ号码。 广东邹强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国 广州 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楼1102室。 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