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二手房过户争议律师 案例丰富 恪守道德诚信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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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打二手房买卖官司厉害律师 卖家拒绝过户咨询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过户至*三人名下,卖家拒绝算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算违约。法律并未禁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家*过户至*三人名下,如卖家签订合同后又拒绝过户,则构成违约。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甘卖家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向肖买家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及赔偿中介费和律师费损失的违约责任。依据双方陈述及证人证言,双方曾于2020年8月27日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及过户等手续,但因肖买家要求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其*公司名下,而甘卖家则仅同意过户至肖买家本人名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导致双方终未能完成后续交易手续,进而引发本案诉讼。依据双方在《不动产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卖方知悉并同意买方将该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到买方*的公司名下”,故甘卖家拒绝配合将涉案房屋过户至肖买家*公司名下,不符合双方约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据此,肖买家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甘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赔偿中介费损失15000元及律师费损失2000元合法有据,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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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二手房过户争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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