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花都区擅长房屋继承诉讼案律师 案例丰富 恪守道德诚信正直
  • 广州花都区擅长房屋继承诉讼案律师 案例丰富 恪守道德诚信正直
  • 广州花都区擅长房屋继承诉讼案律师 案例丰富 恪守道德诚信正直

产品描述

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案件协商 服务范围广州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民事、商业 服务周期按实际情况定

广州越秀区安置房继承争议律师 拆旧建新分割咨询

广州拆掉父母的宅基地房后重建遇拆迁,拆迁权益归谁所有?

张静律师解答: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下面这个案件,老三拆掉父母的无证宅基地房重建,后遇拆迁取得补偿款20万和安置房76平方。老起诉要求分割,终法院认定涉案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房屋也是没有报建建的,父母的宅基地房早已被老三拆掉重建,故老三才是房屋所有权人。终判决所有拆迁补偿权益归老三一人所有。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房屋是否系梁某与李某的遗产的问题,本院评析如下:本案当中,对于李某大约于1988年左右,而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107号房屋为无产权登记的无证房屋,原系水上搭建临时建筑,历经多次填土改建等节事实,因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各方争议的是后一次于2016年拆迁时存在房屋权益的问题。本案中,包括被继承人梁某在内,继承李某1、李某2、李某5、李某4均在案涉房屋拆迁时出具了《声明及保证书》并签字确认,该材料上记载案涉房屋系李某3报建并出资建设。上述民事主体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截止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声明及保证书》签订时存在法律规定应予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可以确认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应予遵照执行。

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意见,及所提交的《声明及保证书》、证人证言、建筑图纸等系列证据,确认案涉房屋李某3于2000年左右折除旧房重新建设而成,即2016年被拆迁的地上建筑物并非梁某与李某原有旧房,认定案涉被拆迁房屋不属于梁某共同财产。虽李某1、李某2称李某3在2000年重新建房时缺乏资金,建房资金来自其他收入及母亲梁某,对此李某3李某5均不予确认,该意见与《声明及保证书》记载的内容亦不相符。李某1李某2不能就其该主张提供有效的证据予以佐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李某1李某2要求分割补偿款和安置房的诉讼请求。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专业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花都区擅长房屋继承诉讼案律师
广州花都区擅长房屋继承诉讼案律师
http://gzjingguan.cn.b2b168.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161310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