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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收人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材料?
咨询电话:(张静),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收人向法院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 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 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四、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第五、 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第六、 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第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同时,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土地诉讼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特擅长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买卖协议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用协议纠纷、拆迁补偿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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