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15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804-811房
  • 姓名: 张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天河区继承纠纷律师 尽职尽责 多年执业经验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5-09-02
  • 阅读量:64
  • 起订量:1    价格:1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  
  • 关键词:广州天河区继承纠纷律师,广州天河区遗嘱继承纠纷律师,广州市擅长遗产继承案件律师

    广州天河区继承纠纷律师 尽职尽责 多年执业经验详细内容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讼律师

    广州同村村民间的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

    判决书节选:

    关于《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补偿待遇转让协议书》是否存在无效情形的问题。陆卖家、李卖家与陆买家签订的《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补偿待遇转让协议书》转让标的为因城中村改造获得的补偿待遇,该补偿待遇体现为300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或该回迁房对应的临迁费等财产权利。虽然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为宅基地房屋,因城中村改造所获得的回迁房具有一定的专属性质,但陆卖家、李卖家、陆买家均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法规并无禁止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宅基地及宅基地房屋流转。因此,陆卖家、李卖家上诉主张《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补偿待遇转让协议书》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被拆迁房屋登记在陆卖家一人名下,《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亦由陆卖家签订,李卖家作为陆卖家的妻子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确认同意转让,在本案诉讼前,无证据证实其他家庭成员曾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且《文冲石化路以西城中村改造补偿待遇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甲方……日后不得以本协议书内容违法或未冲经联社或家属成员同意……等理由为由主张本协议书无效或解除本协书”,因此,陆卖家、李卖家以其他家庭成员不同意转让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专业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天河区继承纠纷律师
    广州天河区继承纠纷律师
    http://gzjingguan.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804-811房,联系人是张。 主要经营广州房产律师广州婚姻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天河律师事务所天河民事律师天河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天河经济纠纷律师天河刑事律师广州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劳动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婚姻律师经济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房产律师涉外法务法律援助公**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广州房产纠纷律师,广州民商事合同纠纷律师,广州民事诉讼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