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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离婚能起诉分割共有房产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可以。
判决书节选: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案中,106房、107房双方均确认为2006年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现梁女请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106房、107房,因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梁女未能举证证实存在上述应予分割情形,故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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