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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铺即将拆迁,承租人能要求装修费补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首先要看征收补偿公告或标准里,有没有约定装修费补偿标准。据本律师所办的案件来看,很多征收补偿项目,都是没有单独约定装修补偿的,也就是有装修和无装修的房屋,补偿金额都是一样。如果出租人(或产权人)自己都没有得到装修部分的补偿,承租人当然也不能主张装修部分的补偿。其次还要看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无约定装修费的补偿,如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如无约定的话,也不能主张。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承租人无权要求装修费的补偿。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就案涉物业征收补偿问题,产权人公司与转租公司于2021年2月2日签订了《地块收储补偿协议》,该协议中并不包含转租公司主张的加建物业及装饰装修的补偿项目,即产权人公司与转租公司就加建物业损失补偿及装饰装修补偿未达成协议。在此情形下,转租公司主张产权人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补偿,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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